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周美嬌 通訊員 任坤 宋超
“你好,巡察組嗎?我要向你們反映城管執法犯法的問題,憑什么城管執法車輛可以違規停放在道路黃色禁停區域內....”按照十三屆縣委第二輪巡察工作安排,南陽市南召縣委巡察組對該縣城管局開展常規巡察,其間接到了群眾舉報電話,巡察組立即前往群眾舉報地點實地查看了解情況。
經巡察組在城區主干道不同時段實地走訪查看,該群眾反映的問題屬實。在南召縣城區人民路、中華路等嚴管路段,存在標示有城管執法字樣的車輛違規停放問題,且車輛停放處有明顯禁停的標示標線。這本是常識,社會車輛均能嚴格遵守,為什么城管執法車輛卻要“知法犯法”,群眾對此又會有什么樣的看法呢?這折射出了權力的任性,其背后個中原因值得追尋。
隨即巡察組立即對該縣城管局下發立行立改通知書,要求對該問題立即整改,深刻反省、舉一反三,制訂更為嚴厲的監督制約制度,用好車、管好人、執好法。同時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求加強隊伍管理,樹牢執法者帶頭守法的職業操守,結合當下正在開展的“觀念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在全系統開展一場特權思想的破改立,樹立人民城管的良好形象。截至此輪巡察結束前,城管執法車輛違停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