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狀】
中牟縣各項數據較為穩定
要重視暴露出來的問題
數據顯示,截至12月6日,中牟縣的年度目標完成情況:PM10平均濃度為105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比市定目標低2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4微克/立方米,比市定目標低4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為244天,同比減少3天,超出市定目標(230天)14天。
按照秋冬季攻堅計劃,中牟縣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數要同比下降15%以上。而從10月1日至12月1日,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30.3%;重污染天數0天,同期4天,下降率100%。
中牟縣委書記潘開名表示,雖然目前各項數據較為穩定,但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值得重視,對于問題要敢于承認,下一步做好整改落實。
中牟縣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副主任張彥波說,12月7日以來,攻堅辦實行24小時值班制,全縣三級督查組全天24小時晝巡夜查。
【表態】
去除僥幸心理
落實好各項要求
潘開名說,“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去除任何僥幸心理,不折不扣、扎扎實實落實好各項工作要求。”會上,潘開名從五個方面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行了分析:
一、理念問題,發展和治污是統籌的、相統一的。
二、管理問題,省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已經開展了三年,“我們要再回頭檢查一下,管理上還存在哪些問題。” 三、執法問題,要檢查相關部門的執法情況,不能讓執法失之于松、失之于軟,對企業執法不嚴,形不成有效震懾。
四、態度問題,對大氣污染防治這項工作的態度,有沒有抵觸情緒,有沒有思想上放松的情況。
五、作風問題,是不是存在“上熱中溫下冷”的現象,是不是責任人工作不扎實、不能到一線,“我們的領導干部要到一線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舉措】
督導組新發現的問題
立即停產整改至年底
12月4日,環保部大氣污染強化督查組、巡查組檢查了15個城市的564個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具體任務點位,京津冀“2+26”個城市共發現9個問題。其中,中牟縣2個公司的違規生產問題在列。目前,兩個企業都處于停工狀態,相關調查組正在對問題進行詳細調查,等調查結果出來后再對企業和相關責任人作進一步處理。
記者注意到,中牟縣于12月8日印發的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整改提升方案中,對于管控舉措做了詳盡規定。舉措包括嚴格落實“封土行動”,嚴格查處違法涉氣工業企業等。
措施的嚴厲程度從以下規定中可見一斑:凡被國家、省、市、縣督導組新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由屬地政府負責,責令立即停產整改至12月31日……
對于未履職到位的人員,方案還規定了問責方法。比如,對各項監管和督查要求,屬地監管責任人未履職到位,發現1次全縣通報批評,發現2次實施問責;屬地鄉(鎮)、街道辦發現3次各類問題,對黨政主要領導全縣通報批評,發現5次以上各類問題對黨政主要領導實施問責等。(記者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