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從輝縣市規范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市已將原來由公安局承擔的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的相關行政處罰權,移交至市城市管理局集中行使。即日起,該市公安交管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的靜態違法停車行為不再行使管理職能。
輝縣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副市長張進朝表示,為進一步規范市區機動車停放秩序,為輝縣市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停車出行環境,該市將加大部門聯動,凝聚執法合力;突出工作重點,集中全力整治;堅持柔性執法,體現城管溫度,充分體現“我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為人民”的執法理念。
“此次違停處罰權移交,旨在進一步探索提高城市管理執法和服務水平,推動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輝縣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忠文說,該市將加大宣傳力度,建立長效宣傳機制,全面提高市民維護城市秩序意識;針對城區停車難、停車亂的情況,將優化停車位和停車場設置與管理;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機制,進一步細化、完善次干道違法停放車輛處罰程序,提升執法人員執法水平。
違停處罰權移交后,如何做好后續工作?據輝縣市城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李偉介紹,該局將對全市路內泊位進行摸排,做到停車泊位“應劃盡劃”;整合現有公共停車資源,堅決取締侵占公共空間行為,增加合法停車區域,做到 “應停盡停”;盤活城市閑置公共空間,合理增設停車場,進一步論證公共空間停泊車輛的可行性,做到“應用盡用”;全面打造過硬執法隊伍,做到 “應治盡治”。同時,對長期占用公共車位的“僵尸車”、占用城市綠地、消防通道、應急通道的違停車輛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我市城市違停執法范圍為北至三原線,西至劉店河,南至長城大道,東至孟電工業大道。”據輝縣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指導員、城管局黨組成員李福生介紹,該市將對違反規定停放車輛,影響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200元罰款;預計到10月15日,因違法停車被貼單的群眾,可通過微信關注“輝縣市城市綜合執法局”,進行線上處理;該市開設熱線電話0373-6275110,方便群眾咨詢、舉報。
【小貼士:哪些情況會被貼告知單?】
一是泊位內壓線停放;
二是泊位內成角度停放;
三是泊位內未按導向箭頭停放、逆向停放;
四是不在泊位內停放;
五是兩個泊位中間停放;
六是人行道停放未在車位內;
七是人行道停放壓占盲道;
八是黃線停放(無禁停標識);
九是禁停路段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