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樓鄰居因房屋漏水引發糾紛在日常生活中比較常見,事情一旦處理不好不僅傷害鄰里之間的感情,甚至還會因此鬧上法庭,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11月29日,當事人丁某專門到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向法官助理呂國燕送來一面錦旗,對她入情入理的調解表示感謝。
原告丁某與被告郝某系樓下樓上鄰居,因兩家孩子年齡相仿從小一起長大,第一次漏水時由于損失較小,丁某并未追究責任;第二次漏水時,因損失較大,兩家通過孩子協商后口頭約定賠償5000元,最后僅賠償2000元。2022年7月,郝某室內閥門斷裂再次跑水,造成丁某客廳、臥室、餐廳屋頂大面積漏水,室內裝修損壞嚴重,床單被褥污水浸泡,電腦、打印機進水后損壞。事情發生后經物業多次協商無果,丁某遂訴至法院。
法官助理呂國燕上門現場勘查時,郝某稱之前已經賠償過了,無法確定損失是這次造成的還是之前兩次造成的,且在漏水后丁某沒有及時告知造成損失擴大,擴大損失部分丁某要自己負責。在了解案情后,呂國燕意識到,該案件表面上看起來只是一件簡單的相鄰糾紛,但原被告雙方矛盾已久,原告堅持要找鑒定機構對房屋進行司法鑒定,本著相鄰和睦和減輕當事人訴累的原則,呂國燕決定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
呂國燕從法理、情理角度出發進行分析,通過與雙方當事人多次電話溝通和分別走訪,找準突破點,逐步打開雙方當事人的“心結”。主持調解時,呂國燕又告知雙方若進行司法鑒定,各項費用累計兩萬余元,且其中一項鑒定南陽本地并無鑒定機構,鑒定費用也已遠遠超過賠償金額,呂國燕入情入理地分析使雙方態度發生了進一步轉變,最終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郝某當庭履行一萬元賠償款,雙方握手言和。
近年來,呂國燕所在的辦案團隊調解的鄰里糾紛數不勝數,雙方當事人從初入法院時的針鋒相對、劍拔弩張到離開法院時的握手言和、禮貌謙讓,這不僅得益于該團隊高超的調解技巧和積累的調解經驗,更得益于她們耐心細致的態度和處處為當事人著想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