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兒女眾多,88歲老人的贍養問題卻遲遲無法解決,無奈之下老人將子女告至法院。2月10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紅泥灣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老人贍養糾紛,讓年過八旬的溫某老有所養,安度晚年。
溫某與老伴共生育了8名子女(現健在7名),兩人含辛茹苦將兒女們拉扯長大,現子女們均已成家且生活條件寬裕。早些年溫某身體尚好,加上有老伴陪伴,基本無需兒女照料。如今溫某老伴病故,自身也年老多病生活逐漸無法自理,加上無收入來源生活拮據。對于老人的贍養問題,兒女們矛盾重重遲遲無法解決,經村委和司法所多次調解也未果,溫某不得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考慮到案件處理效果直接關系到老人以后的生活,秦柯法官本著“辦理一個案件、重拾一份親情、挽救一個家庭”的原則,決定用溫情調解的方法化解家庭糾紛。
調解過程中法官了解到,溫某老伴去世后開始是跟隨三個兒子輪流生活,后來大兒子去新疆打工,二兒媳對老人不好,三兒媳對老人較好,但老人已年近九十,不想總是換地方,所以不愿再跟隨兒子們生活,要求跟著大女兒生活。老人還患有心臟病,每月藥費要1000多元,三個兒子說自己不是不愿意贍養母親,而是覺得在農村老人都是跟著兒子生活,母親跟著女兒生活其他村民會認為是他們不孝順,這讓他們覺得難堪、沒面子。
了解前因后果后,法官先講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接著講老人拉扯8個孩子長大的不易,講他們母親的現狀,喚起他們對母親、對兄弟姐妹親情的渴望。經過釋法析理,最后兒女們決定尊重老人意愿并達成一致意見,老人跟隨大女兒生活,由大女兒照顧其生活起居,大女兒每月出100元贍養費,其他6名子女每人每月給付贍養費260元,若有大病住院,大女兒負責照顧,醫療費用由其他6名子女平均分擔。
簽署調解協議后,有的子女當庭履行,當場支付了老人第一個月的贍養費,有的子女說回去轉賬支付贍養費。至此,一場贍養糾紛矛盾得到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