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清晨6時20分,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執行干警按照預定執行方案,有序開展執行行動……
此次行動,執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法執行,克服了高溫天氣、執行點位分散等困難因素,共查找被執行人 22處,拘傳10人,拘留2人,達成執行和解8件,扣押車輛1輛,查封房屋2處,執行到位金額 63.2萬余元!
躲、拖不是辦法,盡早履行才是對自己的負責
申請人張某與被執行人李某設備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經法院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判令李某償還租賃費14000元及利息。然而被執行人僅支付部分租賃費后,剩余案款一直未還。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李盛宇執行團隊依法向被執行人李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積極排查被執行人財產線索,通過電話多次與李某溝通交流,勸其盡快履行判決,但被執行人李某仍然存在找不到人法院就拿自己沒辦法的僥幸心理,長期躲避執行。本次集中行動中,李盛宇執行團隊突擊查找被執行人李某,面對突如其來的辦案法官,被執行人李某反復申辯自己未能主動還款,原因是別人欠他的款項沒收能上來,一再承諾一旦收上來,便立馬全部還清自己的欠款。最終在執行法官耐心的釋法明理下,李某意識到一碼歸一碼,拖不是辦法,債務總歸要還,最終將剩余欠款一次性轉賬給申請人,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鐵腕執行,司法拘留不是說說而已
2018年3月,某銀行南陽分行與河南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流動資金貸款借款合同》一份,約定該公司向銀行借款500萬元用以經營周轉。借款期限屆滿后,該公司未按協議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陳某羽作為擔保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于林立執行團隊向被執行人陳某羽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督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在接到法院的法律文書后,被執行人陳某羽東躲西藏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經過仔細的盤查摸索,于林立執行團隊果斷出擊,將陳某羽依法拘傳至法院。但經過執行干警一番思想工作和法律教育后,陳某羽依然“不為所動”,囂張地說:“沒錢,你們拘留我吧。”到了拘留所,被執行人陳某羽頓時慌了神,沒想到執行干警動了真格,索性賴地不起……迫于執行壓力,被執行人陳某羽家屬拿出5萬元給申請執行人,請求和解。經過“談判”,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考慮到陳某羽認錯態度較好且履行了部分案款,申請人同意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該案得以解決。
通過此次集中執行行動,進一步震懾了被執行人,彰顯法律的尊嚴和權威,充分體現了宛城法院在“以案促改”活動中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的信心和決心。接下來,宛城法院將持續鞏固攻堅成果,讓執行“利劍”高懸在“被執行人”頭頂,最大限度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