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謠言害人,但“舊謠新傳”危害更甚。現實中最容易“舊謠新傳”的謠言,往往和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如兒童走失、食品安全、財產安全、健康知識等。雖然權威部門曾經發布過辟謠信息,但由于信息不對稱,并非所有看過謠言的網民都能接收到辟謠信息。于是,將信將疑之下,許多人“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據相關調查,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疾病養生,這三大主題的謠言,最容易反復出現。明智者深感厭惡,嗤之以鼻;糊涂者不加辨別,焦慮轉發。這就給我們提出了一個嚴肅的課題——如何避免“謠言在前面飛呀飛,真相在后面追啊追”的尷尬?
“舊謠新傳”層出不窮,究其原因,從造謠者的角度來看,除少部分具有惡意外,大多數是為了自己的私欲,片面逐利,博人眼球,一味追求用戶量、點擊量。一則謠言一旦發酵,一傳十十傳百百傳千千萬,很快就是10萬+。真實的原創的內容制作不易,而改頭換面、穿個馬甲出來的卻輕而易舉。相比之下,搭乘謠言的便車,肯定劃算很多。正所謂真相越來越少,謠言就會越來越多。再看傳謠者,一些人的隨手轉發,客觀上也助長了謠言的傳播。
說一千道一萬,根源在于造謠、傳謠的“成本”太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中,有“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500次以上”的司法標準,對照此標準,很多人傳謠的行為已構成入刑的條件。但實際上,對于那些借謠言來進行自媒體賬號運營的人來說,面臨的處罰往往不過是刪文了事。對謠言的懲戒力度偏輕,或者說囿于取證難、定性難而無法追究,造謠、傳謠的風險太小,謠言就容易滋生蔓延。
無論是新謠言,還是舊謠言,都是對社會秩序的公然戕害。因此,必須加大執法力度,提高造謠、傳謠的“成本”,從而讓人們不敢也不能再做謠言的制造者和傳播者。
作者: 盛會
編輯:河南商報 趙琦
來源:河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