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河南藍天燃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藍天燃氣”)發布公告,8月24日接到實際控制人李新華的通知,李新華已將2017年6月21日質押給洛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的3340萬股有限售條件股份全部解除質押,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辦理了解除證券質押登記相關手續。證券質押登記解除日為2018年8月24日。
根據藍天燃氣2017年6月23日披露的公告,上述質押股份用于為河南省豫南高速投資有限公司與洛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簽訂的洛銀金租【2017】租賃回字第0026 號《售后回租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質押權人為洛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李新華及藍天集團為該合同進行保證擔保,同時李新華以持有的藍天燃氣3340萬股股份進行質押擔保。
資料顯示,藍天燃氣是一家綜合天然氣供應商,是河南藍天集團旗下的一個重要板塊,主要從事天然氣管道輸送及銷售,即從上游天然氣開發商購入天然氣,通過公司建設及經營的輸氣管道輸送到沿線各城市或大型直供用戶,向相關城市燃氣公司及直供用戶銷售天然氣。
作為河南首家擬登陸國內A股的燃氣類企業、河南省新三板業績、凈利“雙冠王”,其第三次沖擊IPO已經進入到了招股說明書預披露階段。
根據6月29日證監會網站上公布的招股說明書,藍天燃氣此次IPO擬登陸上海證券交易所,不超過9000萬人民幣普通股、募集約8.71億元,用于駐馬店鄉鎮天然氣利用。
作者:大河報·大河財立方記者 裴熔熔
編輯:河南商報 王凡
來源:大河報·大河財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