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設立于每年的12月4日,旨在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濃厚憲法學習氛圍,增強轄區干部職工、旅客群眾憲法意識,方城站派出所以“國家憲法日”為主題,在12月4日上午開展了主題宣傳活動。
活動中,民警向車站工作人員和旅客群眾散發宣傳資料,向大家講解“12·4” 國家憲法日的由來和憲法的相關知識,并通過以案說例的形式,向群眾講解涉及憲法的典型案例,引導廣大旅客群眾增強法制和法律意識,做到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當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學會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活動中,民警采用了旅客群眾喜聞樂見的互動方式,通過互動問答,旅客群眾對憲法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的提高,紛紛表示要認識學習憲法,通過法律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憲法小知識小講堂:
1.憲法的地位是怎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
2.國家憲法日的由來?
國家憲法日,是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的節日。
3.憲法日設立的意義是什么?
設立“國家憲法日”,是一個重要的儀式,傳遞的是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理念。設立國家憲法日,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更要使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憲法至上、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是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公職人員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于人民之上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通訊員 王敬君)
編輯:劉夢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