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丹,女,1980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法律碩士,一級法官,2004年進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工作。現任宛城區法院溧河法庭庭長。參加工作以來,周丹始終嚴格要求自己,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任勞任怨、無私奉獻,三次榮立個人三等功,2021年2月榮立個人二等功,被評為全市辦案標兵,宛城區“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南陽市宛城區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被宛城區委、區政府評為“最美政法工作者”。

嚴守案件質量“生命線”
周丹始終堅持以“理清法律關系,把握公平公正,照顧弱勢群體,有效定紛止爭”的工作原則來處理各類民事糾紛,用“工匠”精神嚴格要求自己,對案件背景深入了解,對當事人心理細致掌握,對每一個環節的程序及實體處理都考慮周全,努力把案件辦成精品案、標桿案。2021年,周丹共審結各類案件483件,無一因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而發還改判,服判息訴率位居全院民事條線第一。
精準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周丹把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重要任務,抓在日常,融入點滴,千方百計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精準的司法服務。在辦理涉及宛城農信社的一系列金融借款糾紛案件時,因均是陳年貸款,當事人人數眾多且大多失聯,歷經多次換約,增加了對借款人、擔保人甄別的難度,又恰逢農信社改制為農商行的關鍵時期,她由坐堂審理變為上門服務,在農信社現場辦公,仔細查閱原始檔案,及時與經辦業務經理對接,全面了解掌握案情。送達時線上、線下雙管齊下,結案時調解、判決靈活運用,使這批疑難案件快速順利審結,為農信社順利改制提供了有利條件。為此,農信社送來“秉公執法護正義、高效服務穩金融”的錦旗表示感謝。
針對轄區溧河物流園個體工商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多發的特點,她在園區公布了聯絡方式,與商戶建立長效服務機制,有糾紛苗頭的,上門服務了解案情,及時與欠款人聯系,分析利弊,促成訴前調解;進入訴訟的案件,充分發揮簡易小額程序“簡、快、靈”的制度優勢,當天立案當天啟動送達,通知到庭調解,標的不大的爭取當庭履行,標的較大的,制定合理還款方案促成調解,不能調解的及時下判。案件審理周期不斷壓縮,司法效率顯著提升。
她聚焦企業經營者關心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進行送法服務。2021年4月30日、5月24日、6月29日走進南陽市宏悅木業有限公司、宛城區電子商務產業園、南陽市坤奧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南陽市裝備制造電商產業園、溧河物流園鋼材市場開展送法活動,圍繞企業經營者關心的問題,闡述民法典的亮點法條,對經營活動中的買賣行為、出借行為,結合具體案例提示風險點,提高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防范和化解法律風險的能力,增強合規經營的理念,為企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撐。

率先構建網格調解
周丹在做好審判工作的同時,積極延伸審判職能。她將訴訟服務融入轄區社會大網格,率先在溧河法庭所轄三個鄉鎮建立了全覆蓋的“網格化調解聯絡制度”,創建三個調解工作微信群,與五十九名民調員、治安員和人民陪審員建立長效聯絡機制,切實發揮網格資源在化解民間矛盾糾紛中的獨特作用和優勢。2021年共組織民調員庭審觀摩兩次,專項輔導四次,從個案延伸至類案,包括類案調解應當遵循的原則、當事人的心理活動以及相應的調解藝術等內容,系統宣講法律知識、調解思路和調解技巧,全面提升民調人員的法律水平,使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其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力爭“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讓矛盾糾紛預防在源頭,化解在萌芽,解決在訴前,審理在前端。全年網格化調解員共調處各類糾紛121件,均未進入訴訟程序就化解了矛盾。
打響普法宣傳名片
近年來,周丹注重加大法制宣傳力度,變被動聽訴為主動服務,將司法審判資源轉化為社會教育資源,做好“司法宣傳者”。她多次受邀到河南豫陽教育集團、南陽市三中教育集團等學校進行普法講座,并擔任南陽市三中伏牛路分校法制副校長。她還堅持送法進軍營、進企業、進鄉鎮、進村部。軍營、學校、企業、集市、田間,到處都留下她的身影。她對常用法律知識進行解讀,對法院的司法便民措施進行介紹,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進行解答,將艱深晦澀的法律知識,結合淺顯易懂的案例,用簡單樸實的語言,傳達給基層群眾。將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變成預防和調處矛盾糾紛的前沿陣地。因表現突出,周丹被南陽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評為南陽市優秀志愿者。
周丹作為基層人民法院一名普通而平凡的女法官,用她在辦案一線的實際行動踐行著法官的使命與職責,以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譜寫著司法為民的無悔篇章,展示著新時期女法官“巾幗不讓須眉”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