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趙爽 聶會軍 文/圖
哪些企業能向焦作市困境企業挽救中心申請挽救?4月19日上午10時許,焦作市推進常態化府院聯動機制建設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二場)上,針對記者提問環節的問題,焦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四級調研員黃振江進行如下答復。
焦作市困境企業挽救中心由焦作市工信局牽頭,聯合市金融工作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投資集團和全市主要金融機構掛牌成立,辦公地點設在焦作市工信局。
根據《焦作市困境企業挽救機制運行方案》規定,被挽救對象需滿足以下幾點要求:1、在焦作市依法注冊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2、資金鏈斷裂或資不抵債,不能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3、不屬于國家及限制性的行業和企業;4、不屬于被政府責令停產、關閉范圍的企業;5、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周期性困難,但積極采取措施開展生產自救,且生產經營基礎較好,企業有核心競爭力,市場較好、恢復有望的企業。對同時符合上述五項條件的,由企業提出申請,經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政府同意,列為可挽救企業,實施挽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