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廖靚 鄭娜
“謝謝法官,補償款已打給我了。”6月8日,原告馬某在收到補償款后開心地給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劉琳打來電話表達謝意。
拆遷補償引爭議 當事人訴至法院
2021年8月10日,鄧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對包括原告馬某房屋在內的區域進行了征收。10月18日,該市政府對馬某作出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馬某對補償數額不認同,先后針對征收決定以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南陽中院先期對征收決定進行了審理,駁回了馬某的訴訟請求,馬某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為徹底化解矛盾糾紛,南陽中院啟動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機制,就案件背景、當事人訴求、案件爭議焦點等進行深入研判,認為該案存在化解基礎,向省高院匯報后,決定集中各方力量化解當事人房屋被征收后的訴求。
多元對接顯成效 聯動調解化糾紛
案件受理后,南陽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宋長青,南陽中院審委會委員裴宗全和該案承辦法官等先后4次赴鄧州市法院實地調查,并主持開展協調工作。同時,南陽中院依托鄧州市法院成立的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平臺,召開由鄧州市政法委書記繩應勇,鄧州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永江,鄧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張偉,鄧州市政府房屋征收辦領導,被征收區域村支部書記等各方參與的聯席會議,統一思想,下真功夫,協調解決關系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
經省高院、南陽中院、鄧州市法院多次協調,鄧州市政府各方籌措資金,6月7日,原告馬某與鄧州市政府達成和解并簽訂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當天,馬某向省高院、南陽中院遞交撤訴申請書,申請撤回對兩案的上訴和起訴請求。6月8日,馬某收到了補償款60余萬元,該兩起案件得以圓滿解決,真正做到案結事了。
這兩起案件只是南陽兩級法院眾多協調化解案件的縮影,據統計,2021年,南陽兩級法院一審行政案件調撤率同比上升3個百分點,位居全省第一。
目前,全市已有12家法院成立了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南陽兩級法院依托行政爭議協調化解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全面推進行政糾紛訴源治理,構建“訴前、訴中、訴后”全程協調解紛體系,努力促進行政相對人與行政機關的相互理解、和諧共贏。行政爭議協調化解中心成立以來,已有多起行政爭議在訴訟中得到實質性化解,當事人主動申請撤訴,真正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