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趙曉東
“劉法官,我在國外不能回去,只能通過微信和電話聯系,麻煩你們盡快處理這件事,謝謝了!”近日,南陽市新野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通過微信成功調解一起離婚糾紛案,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均表示滿意,達到了案結事了的良好效果。
原、被告于2012年12月在新野縣婚姻登記處結婚,后生育了兩個孩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因家庭瑣事發生矛盾,造成長期分居,2020年11月原告李某曾提起離婚訴訟后又撤訴,但雙方仍然互不聯系,分居至今,無和好可能。
被告張某遠在柬埔寨務工,因疫情防控等多種原因不便回國。該案承辦法官劉燁了解后認為微信調解是該案最高效便民的方式,于是便通過添加雙方微信好友來進一步辦理此案,通過在微信上耐心傾聽雙方意見、釋法析理和提出合理建議,雙方很快達成了調解協議: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離婚;兩個孩子均由原告李某撫養,撫養費自理;原、被告的房產等一切歸被告所有,原、被告雙方的債權債務均由各自負責,其它無爭執。
下一步,新野法院將持續推動“觀念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走深走實,通過“云調解”、“微信調解”、“網上開庭”等信息化手段化解矛盾糾紛,縮短案件審理周期,不斷創新便民舉措,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提升審判效率,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