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見習記者 周美嬌 通訊員 姜燕
8月5日上午,申請人買某收到被執行人支付的20萬元現金,雙方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就余下部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南陽市唐河法院事務集約辦理團隊“及時查控保權益”,執行實施團隊“耐心釋法促和解”,僅用時9天就完成結案,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稱贊。
買某與劉某、楊某、龔某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唐河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約定劉某、楊某、龔某于2022年7月24日前一次性支付買某借款本息合計120萬元。由于劉某、楊某、龔某未按約定履行,買某于7月28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立案后,唐河縣法院執行局事務集約辦理團隊在集中網絡查控時發現三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戶均有余額,便立即采取凍結措施。在完成其它集約辦理事項后于8月3日將案件按照繁簡分流的要求分至執行實施團隊。執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立即研究案情并分析集中查控和財產調查反饋結果,制定執行策略。
8月4日,執行法官電話約談三位被執行人,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敦促履行。在得知有還款意愿時,又耐心做通申請人的思想工作。立案第9天,被執行人履行20萬元現金,余下部分達成執行和解,該案順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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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恒